问:上市公司乙公司是甲公司的联营企业,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乙公司股价于2×22年出现明显下跌,2×22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价值远低于乙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2×22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果存在减值迹象,是否可以直接采用乙公司股价计算作为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

发布日期: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查看原文 ↗
AI 摘要

联营企业股价大跌且低于净资产账面价值,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可收回金额应取“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较高者,不可直接采用被投资方股价计算。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者(如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主要内容
被投资方股价大幅下跌且远低于净资产账面价值时,投资方应确认减值迹象;可收回金额需比较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取较高者
注意要点
严禁直接将被投资单位的股票价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必须按照准则规定进行双重估算比较

政策原文

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等有关规定,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时,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本问题中,被投资单位乙公司股价在2×22年出现明显下跌且在2×22年末远低于乙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表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三章等有关规定,甲公司应当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估计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该项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而不应直接采用乙公司股价计算得出。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0日

常见问题

联营企业股价大跌,长期股权投资是否一定有减值迹象?

是。若股价当期大幅度下跌且跌幅明显高于正常预计,或股价远低于被投资方净资产账面价值,即表明存在减值迹象。

计算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能直接用股票市价吗?

不能。可收回金额应根据“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不得直接采用股价。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怎么做?

首先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股价大跌);若存在,需估计可收回金额,取“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净额”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较高者,与账面价值比较确认减值。

没找到你的问题?向 AI 针对本政策提问,几秒获得带原文依据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