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甲公司持有某结构化主体的份额(甲公司对该结构化主体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该结构化主体的基础资产为一组符合“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特征(以下简称“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贷款,组合中贷款的期限均未超过结构化主体的存续期,结构化主体在存续期内不得买卖基础资产。该结构化主体的份额不分层且无保本保收益承诺,而是按照合同约定将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入扣除约定税费、固定管理费等现金流出后的全部剩余金额等比例向所有份额持有人分配。在该情形下,甲公司持有的结构化主体份额是否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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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财政部明确:若结构化主体基础资产为符合SPPI特征的贷款,且存续期内不得买卖、份额不分层、无保本承诺但等比例分配剩余现金流,投资方持有的份额可通过合同现金流量特征(SPPI)测试。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持有结构化主体份额且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投资企业
主要内容
在基础资产符合SPPI、存续期禁止买卖基础资产、份额不分层且等比例分配剩余现金流的情形下,投资方持有的份额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注意要点
即使结构化主体不保本保收益,只要分配方式未产生与本金加利息支付不一致的现金流量限制,就不影响SPPI测试通过

政策原文

答:

本

问题中,

甲

公司

持有的

结构化主体

份额

的基础资产为

一组

符合

本金

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

特征

的贷款,

组合中

贷款

的

期限

均未超过

结构化主体的

存续期

,并且结构化主体

在存续期内不得买卖基础资产

,

因此

,结构化主体的基础资产

符合

本金

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

特征。此外,

尽管结构化主体不对其

发行

份额保本保收益,

但

合同

约定将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

入

扣除

约定的

税费、固定管理费等

现金流出

后

的全部

剩余金额向

所有

份额持有人不分优先劣后

地

等比例分配

,

此分配方式未

产生不符合本金加利息

特征

的合同现金流量,也未以一种与代表本金加利息的支付不一致的方式限制现金流量,

因而

不影响

甲公司持有的结构化主体份额

通过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测试。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7日

常见问题

结构化主体不保本保收益,持有的份额还能通过SPPI测试吗?

可以。若不保本但约定将扣除税费后的剩余金额向所有持有人等比例分配,且基础资产符合SPPI特征,不影响通过测试。

结构化主体份额分层对SPPI测试有影响吗?

有影响。本案例明确指出份额“不分层”且“等比例分配”是通过测试的关键条件之一,分层可能导致现金流分配不符合SPPI特征。

结构化主体存续期内买卖基础资产会影响SPPI判断吗?

会。本案例中结构化主体在存续期内“不得买卖基础资产”是认定基础资产符合SPPI特征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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