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于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条件的套期关系,企业应当如何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发布日期: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查看原文 ↗
AI 摘要

财政部明确套期有效性认定三条件:存在经济关系、信用风险不占主导、套期比率合理。严禁将80%-125%抵销程度作为硬性标准,企业需持续评估,确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且涉及套期业务的企业
主要内容
认定套期有效需同时满足:被套期项目与工具存在经济关系、信用风险影响非主导、套期比率反映实际数量比且不导致失衡
注意要点
不得僵化使用80%-125%的量化指标作为认定有效性的硬性标准,应基于原则进行定性及定量分析

政策原文

答:

企业应当在套期开始日及以后期间持续地对套期关系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进行评估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一)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二)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三)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应当等于企业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应当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这种失衡会导致套期无效,并可能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

。例如,企业确定拟采用的套期比率是为了避免确认现金流量套期的套期无效部分,或是为了创造更多的被套期项目进行公允价值调整以达到增加使用公允价值会计的目的,可能会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

企业在

认定套期关系

是否

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时,应当同时考虑以上三个条件,不得僵化地以

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抵销

程度的一定量化指标(如

80%

125%

之间

作为认定套期有效性的硬性标准。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5日

常见问题

套期有效性还要看80%-125%这个比例吗?

不需要。政策明确禁止将80%-125%的抵销程度作为认定套期有效性的硬性标准,企业应综合评估经济关系、信用风险及套期比率。

怎么判断套期关系符合有效性要求?

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存在经济关系且价值变动方向相反;2.信用风险影响不占主导;3.套期比率合理,未反映相对权重失衡。

套期比率怎么确定才合规?

套期比率应等于实际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且不能为了规避无效部分确认或增加公允价值调整而人为制造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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