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AI 摘要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规范数据资源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明确数据资源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的条件、计量方法及列报要求,旨在解决数据资产入账难、披露不规范问题,提升财务信息质量。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适用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企业
- 主要内容
- 规范数据资源的确认、计量、列示和披露,明确数据资源可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并规定相应的会计处理原则及财务报表列报项目
- 注意要点
- 企业需根据数据资源的持有目的和使用方式,准确判断其资产属性(无形资产或存货),并强化相关信息披露,确保会计处理符合准则规定
政策原文
2023年8月1日
财会〔2023〕1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我们制定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常见问题
企业数据资源怎么入账?是算无形资产还是存货?
根据《暂行规定》,企业应根据数据资源的持有目的和使用方式判断: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通常确认为存货;用于出租、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的,通常确认为无形资产。
哪些企业需要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所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企业均需遵照执行,包括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及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数据资源会计处理后,财务报表里怎么体现?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在“无形资产”项目列示;确认为存货的,在“存货”项目列示。同时需在附注中详细披露数据资源的类型、规模、应用场景及摊销方法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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