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AI 摘要
财会〔2022〕29号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在划转、撤销、合并时的资产与负债会计处理。适用于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旨在落实机构改革财务要求,确保国有资产账务清晰、衔接有序。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预算单位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辖的单位。
- 主要内容
- 明确单位划转、撤销、合并情形下的资产清查、账务调整、报表编制及档案移交等会计处理规范。
- 注意要点
- 需严格依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确保划转撤并过程中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及时完成财务交接。
政策原文
2022年10月9日
财会〔2022〕29号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落实财务、资产管理有关要求,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的会计处理,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常见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合并时资产怎么入账?
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会计处理规定》,需进行资产清查,按政府会计准则进行账务调整和重新确认,确保资产价值准确衔接。
单位撤销后会计档案由谁保管?
按规定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通常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指定的接收单位负责保管,具体遵循档案管理及财务交接规定。
财会〔2022〕29号文件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文件于2022年10月9日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单位应遵照执行并做好新旧制度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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