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根据《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5〕14号)计提特别储备的万能险产品,是否属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

发布日期: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查看原文 ↗
AI 摘要

计提特别储备的万能险不直接认定为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保险公司需依据新保险合同准则,结合合同条款及回报预计,综合判断是否同时满足分享基础项目、支付大部分回报等三项条件。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执行《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5〕14号)并计提特别储备的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
主要内容
计提特别储备的要求不影响对是否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判断。应依据新保险合同准则第四十条,从分享基础项目、支付回报比例、金额变动关联性三个维度综合判定
注意要点
不得仅因计提特别储备就直接认定或否定其为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必须结合具体产品设计、合同条款和产品回报预计结算情况进行实质判断

政策原文

答: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

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

四十条,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是指在合同开始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保险合同:

(1)合同条款规定保单持有人参与分享清晰可辨认的基础项目

(2)企业预计将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回报中的相当大部分支付给保单持有人

(3)预计应

付保单持有人金额变动中的相当大部分将随基础项目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变动。

《关于

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金规〔2025〕14号

中有关计提特别储备的要求,

不会

直接影响相关万能险产品

是否符合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判断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新保险合同准则规定的上述三项条件,

结合

具体产品设计、

合同条款和产品回报预计结算情况等,综合判断相关万能险产品

是否

属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7日

常见问题

计提特别储备的万能险算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吗?

不一定。计提特别储备本身不直接影响判断,需看产品是否同时符合新保险合同准则规定的三项条件,即分享基础项目、支付大部分回报且金额随公允价值变动。

万能险如何判断是否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

依据新保险合同准则第四十条,需同时满足:合同规定分享清晰可辨认基础项目;预计将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回报的相当大部分支付给持有人;应付金额变动随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变动而变动。

金规2025年14号文对万能险会计分类有影响吗?

该文中关于计提特别储备的要求,不会直接影响万能险产品是否符合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判断,会计分类仍需遵循新保险合同准则进行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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