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于一项同时包含主险和附加险的保险合同,企业应当如何确定该合同的主险和附加险是否应当分拆?

发布日期: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查看原文 ↗
AI 摘要

财政部明确主险与附加险分拆三条件:可分开定价销售、失效互不影响、风险不相互依赖。企业需综合判断,任一项不符即不可分拆,适用于含多险种保险合同的企业财务处理。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持有同时包含主险和附加险保险合同的企业
主要内容
确定分拆需综合考量:1.是否可分开定价和销售;2.主附险失效是否相互独立;3.风险是否相互依赖(如共享保额则依赖)。
注意要点
必须同时满足所有分拆条件方可分拆。若任一项条件不符合(如既不能分开定价也不能分开销售,或失效相互导致),则不应分拆。

政策原文

答:对于一项同时包含主险和附加险的保险合同,企业应当根据该合同条款的约定和其他事实情况,综合考虑以下条件,以确定合同中的主险与附加险是否应当分拆:

(1)主险与附加险是否可以分开定价和分开销售。如果合同中的主险与附加险可以分开定价和分开销售,则符合此项分拆条件;如果合同中的主险与附加险可以分开定价,但不能分开销售,则仅部分符合此项分拆条件;如果合同中的主险与附加险既不能分开定价,也不能分开销售,则不符合此项分拆条件。

(2)

主险

附加险是否同时失效。如果

合同中的

主险

失效不导致

附加险失效

附加险失效

也不导致主险失效

,则符合此项分拆条件;如果

合同中的

主险

失效导致

附加险失效

附加险

失效

未必

导致主险失效,

或者合同中的

附加险

失效导致

主险失效

但主

失效

未必

导致

附加

险失效,则部分符合此项分拆条件

如果

合同中的

主险失效

导致

附加险

失效

,附加险失效

也导致主险失效

,则不符合此项分拆条件。

3

主险与附加险的风险是否相互依赖。如果

合同中的

主险或附加险不可单独计量,即企业无法在不考虑

另一

保险成分的情况下计量主险或附加险(如保险合同约定主险与附加险共享保额),则主险与附加险的风险相互依赖,即不符合此项分拆条件。

对于同时包含多项主险和(或)附加险的保险合同,企业应当按照上述原则对合同中的每项主险或附加险进行综合判断。企业确定分拆的每项主险或附加险,不应当有不符合以上任一项分拆条件的情况。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0日

常见问题

主险和附加险能分开定价但不能分开销售,可以分拆吗?

仅部分符合分拆条件。若其他条件也不完全符合,则通常不应分拆,需综合判断且不得有不符合任一条件的情况。

主险失效会导致附加险失效,这种保险合同需要分拆吗?

不需要分拆。因为主险失效导致附加险失效,不符合“失效互不影响”的分拆条件。

主险和附加险共享保额,会计上能分拆核算吗?

不能。共享保额意味着无法单独计量,属于风险相互依赖,不符合分拆条件。

一份合同里有多个主险和附加险,怎么判断要不要分拆?

应按照原则对每项主险或附加险进行综合判断。确定的每项分拆成分,均不得有不符合定价销售、失效独立性、风险依赖性任一条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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