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企业选择将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分解计入当期保险财务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使用修正追溯法或公允价值法时,如果对应的基础项目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以外的资产(或负债),为避免会计错配,企业应当如何对这些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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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针对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若基础项目含非FVTPL资产,为避免会计错配,企业在首次执行日可选择按公允价值与调整后账面价值之差,确定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金额并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选择将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分解计入当期保险财务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且基础项目包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企业
主要内容
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可选择按照基础项目中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影响金额后的差额,确定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金额,并相应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注意要点
该处理旨在避免相关保险合同与基础项目终止确认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金额无法为零的情况

政策原文

答:

为避免基础项目中这些资产(或负债)对应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金额在相关保险合同与基础项目终止确认后仍无法为

零的情况,

在首次执行日,

企业可以选择按照以下两项之差确定基础项目中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金额,并相应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1

)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2

)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扣除该资产(或负债)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影响金额。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3日

常见问题

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如何避免会计错配?

若基础项目包含非FVTPL资产,企业在首次执行日可按公允价值与调整后账面价值之差,确定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金额并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分解计入OCI时,基础项目含非交易性资产怎么处理?

为避免终止确认后OCI累计金额不为零,企业可在首次执行日选择按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扣除OCI累计影响)之差确定金额,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首次执行日如何调整保险合同基础项目的期初未分配利润?

企业可选择按照基础项目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减去其账面价值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累计影响后的金额,将差额作为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金额,据此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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