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AI 摘要
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规范董秘履职、提升治理水平。反馈截止2026年1月30日,可通过邮件或信函提交意见。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会秘书
- 主要内容
- 起草《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规范董秘履职行为,发挥其积极作用,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 执行期限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
- 注意要点
-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ssb@csrc.gov.cn或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提出反馈意见
政策原文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行为,促进发挥董事会秘书的积极作用,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我会研究起草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ssb@csr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
中国证监会
2025年12月31日
中国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常见问题
上市公司董秘新规征求意见稿什么时候截止反馈?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
怎么提交对董秘监管规则的意见?
可通过电子邮件ssb@csrc.gov.cn,或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邮编100033)。
证监会为什么要制定董秘监管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行为,促进发挥董事会秘书的积极作用,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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