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看原文 ↗
AI 摘要

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规范董秘履职、提升治理水平。反馈截止2026年1月30日,可通过邮件或信函提交意见。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会秘书
主要内容
起草《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规范董秘履职行为,发挥其积极作用,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执行期限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
注意要点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ssb@csrc.gov.cn或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提出反馈意见

政策原文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行为,促进发挥董事会秘书的积极作用,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我会研究起草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ssb@csr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

中国证监会

2025年12月31日

中国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

常见问题

上市公司董秘新规征求意见稿什么时候截止反馈?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

怎么提交对董秘监管规则的意见?

可通过电子邮件ssb@csrc.gov.cn,或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邮编100033)。

证监会为什么要制定董秘监管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行为,促进发挥董事会秘书的积极作用,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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