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甲公司处置其唯一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在处置子公司当期仍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但在处置后的下一年度及后续会计期间...
AI 摘要
处置唯一子公司后,下一年度起无需编制合并报表,仅需编制个别报表。比较期间数据应以个别报表为基础列示,并在附注中披露与合并数据的差异。若未来新设子公司,新合并报表应回溯至原合并报表基础。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处置其唯一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母公司(如甲公司)
- 主要内容
- 处置当期仍编合并报表;次年起仅编个别报表,以原个别报表为基础;比较期间数据需调整为个别报表口径并披露差异
- 注意要点
- 为确保可比性,次年报表的比较期间(即处置当年)须以个别财务报表数据列示,并在附注中说明与原合并数据的差异
政策原文
问:甲公司处置其唯一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在处置子公司当期仍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但在处置后的下一年度及后续会计期间应以原个别财务报表还是原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报表编制工作?
2026-06-24
来源: 财政部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条,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甲公司已处置其唯一子公司,在处置子公司当期仍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但在处置子公司下一年度及后续会计期间无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仅需编制个别财务报表且应以原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持续编制。为确保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在编制处置子公司下一年度财务报表时,比较期间(处置子公司年度期间)应以该期间个别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列示,对于与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差异,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这一事实。若甲公司以后年度因新取得子公司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除非不切实可行,新合并财务报表应再以原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持续编制。
常见问题
卖掉唯一子公司后第二年还要编合并报表吗?
不需要。处置后的下一年度及后续期间无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仅需编制个别财务报表。
处置唯一子公司后,次年报表的比较期间数据怎么填?
比较期间(即处置当年)应以该期间的个别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列示,而非原合并报表数据。
处置子公司后个别报表和原合并报表数据不一致怎么办?
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这一事实,说明比较期间数据由合并口径调整为个别口径的情况。
以后又买了新子公司,合并报表以什么为基础?
除非不切实可行,新合并财务报表应再以原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持续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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