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政部就《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严肃考纪、维护公平。涉及所有CPA考生及考务人员。意见反馈截止2025年3月10日,可通过财政部网站、信函或邮件提交。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考务工作人员及相关单位。
- 主要内容
- 起草《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范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程序,加强考试管理。
- 执行期限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
- 注意要点
- 可通过财政部网站“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信函(寄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电子邮件(cpaks@cicpa.org.cn)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政策原文
财办会〔202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我们研究起草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5年3月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gk.mof.gov.cn)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一式两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邮政编码100039),并在信封上注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cpaks@cicpa.org.cn。
附件:1.《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25年1月26日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8日
常见问题
注册会计师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什么时候截止反馈?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
怎么对CPA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提意见?
可通过财政部网站意见征集系统、发送电子邮件至cpaks@cicpa.org.cn,或寄送信函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财政部发布的财办会〔2025〕5号文是关于什么的?
该文件是就《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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