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准则应用案例——预售商品房的收入确认
本案例明确预售商品房收入确认时点,规定在客户取得控制权(通常为交房)时确认收入,而非收款或签约时。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导财务人员正确执行新收入准则,避免提前或滞后确认收入导致的税务及财报风险。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从事商品房开发与销售业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 主要内容
- 通过具体案例解析,明确预售模式下“控制权转移”的判断标准,指出通常在房屋交付给客户时确认收入,而非签订预售合同或收到预收款时
- 注意要点
- 需严格区分会计上的收入确认时点与税法上的预缴税款义务,避免因时点差异产生财税处理混淆;应结合合同条款及实际交付情况综合判断控制权转移
政策原文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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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准则应用案例——预售商品房的收入确认
2023-11-08
来源: 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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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房地产预售房款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根据该应用案例,通常在房屋交付给客户、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而不是在收到预收款或签订预售合同时。
预售商品房收入确认是看交房还是看签合同?
看交房。案例指出收入确认的关键在于“控制权转移”,对于预售商品房,这通常发生在实物交付环节,而非合同签订环节。
房企收到预售款需要立即确认为营业收入吗?
不需要。收到预售款时应确认为合同负债,待满足收入确认条件(通常为交房)时,再转为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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