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根据《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5〕14号)计提特别储备的万能险产品,是否属于具有直...
AI 摘要
计提特别储备不直接决定万能险是否属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合同。保险公司须依据新保险合同准则三项条件,结合产品设计、条款及回报预计综合判断,监管要求不影响会计分类判定。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且发行万能型人身保险的保险公司
- 主要内容
- 明确金规〔2025〕14号计提特别储备要求,不直接影响万能险是否符合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判断,需按准则三项条件综合评估
- 注意要点
- 应结合具体产品设计、合同条款和产品回报预计结算情况,严格对照准则第四十条三项条件进行职业判断
政策原文
问:根据《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5〕14号)计提特别储备的万能险产品,是否属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
2026-05-09
来源: 财政部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第四十条,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是指在合同开始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保险合同:(1)合同条款规定保单持有人参与分享清晰可辨认的基础项目;(2)企业预计将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回报中的相当大部分支付给保单持有人;(3)预计应付保单持有人金额变动中的相当大部分将随基础项目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变动。
《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5〕14号)中有关计提特别储备的要求,不会直接影响相关万能险产品是否符合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判断。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新保险合同准则规定的上述三项条件,结合具体产品设计、合同条款和产品回报预计结算情况等,综合判断相关万能险产品是否属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
常见问题
万能险计提特别储备后算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吗
不一定。计提特别储备本身不直接决定分类,需依据新保险合同准则第四十条的三项条件,结合产品设计和回报预计综合判断。
金规2025年14号文对万能险会计准则分类有影响吗
该通知中关于计提特别储备的要求,不会直接影响相关万能险产品是否符合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判断。
如何判断万能险是否属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
需同时满足:保单持有人分享清晰可辨认基础项目;企业将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回报相当大部分支付给持有人;应付金额变动随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变动而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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