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准则应用案例——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发布企业合并准则应用案例,明确补偿性资产会计处理。针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卖方对标的资产价值或业绩承诺的补偿,规定购买日公允价值计量及后续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处理方式,指导财务人员规范核算。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且交易协议中包含资产价值保证或业绩补偿条款的企业
- 主要内容
- 明确补偿性资产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为单独资产;后续期间因被购买方业绩或资产价值变动导致的补偿金额变化,计入当期损益
- 注意要点
- 需严格区分补偿性资产与或有对价,确保在购买日准确评估公允价值,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补偿机制及计量依据
政策原文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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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准则应用案例——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2026-06-24
来源: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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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企业合并中的业绩补偿款怎么入账?
在购买日将补偿权利按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单独资产(补偿性资产),后续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不调整商誉。
补偿性资产和或有对价有什么区别?
补偿性资产通常针对特定资产价值或净利润的保证,作为单独资产核算;或有对价通常与股权支付相关,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补偿金额后续发生变化怎么处理?
购买日后,因被购买方实际业绩或资产价值变动导致补偿金额变化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不再调整合并成本或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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