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准则应用案例——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发布日期:来源: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查看原文 ↗
AI 摘要

财政部发布企业合并准则应用案例,明确补偿性资产会计处理。针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卖方对标的资产价值或业绩承诺的补偿,规定购买日公允价值计量及后续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处理方式,指导财务人员规范核算。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且交易协议中包含资产价值保证或业绩补偿条款的企业
主要内容
明确补偿性资产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为单独资产;后续期间因被购买方业绩或资产价值变动导致的补偿金额变化,计入当期损益
注意要点
需严格区分补偿性资产与或有对价,确保在购买日准确评估公允价值,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补偿机制及计量依据

政策原文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首 页

关于我们

机构简介

组织架构

领导班子

咨询委员

工作通知

准则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

准则研究

国际会计准则

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

国际交流

国际交流机制

国际会计会议

国际会计与可持续动态

您当前所在位置:

会计准则委员会

>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

> 金融工具准则应用案例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企业会计准则趋同等效

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

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解读

国际会计与可持续动态

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成果

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

企业合并准则应用案例——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2026-06-24

来源: 财政部

参见附件

附件下载:

企业合并准则应用案例——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pdf

返回顶部

友情链接:

---------国内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

中国会计学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国际机构---------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日本财务会计准则基金会

韩国会计研究院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兴经济体工作组

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

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2层

邮编:100045

联系邮箱:kjzz@casc.org.cn

版权所有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技术支持: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31011802001512号

财政部微信

会计准则委员会微信二维码

常见问题

企业合并中的业绩补偿款怎么入账?

在购买日将补偿权利按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单独资产(补偿性资产),后续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不调整商誉。

补偿性资产和或有对价有什么区别?

补偿性资产通常针对特定资产价值或净利润的保证,作为单独资产核算;或有对价通常与股权支付相关,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补偿金额后续发生变化怎么处理?

购买日后,因被购买方实际业绩或资产价值变动导致补偿金额变化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不再调整合并成本或商誉。

没找到你的问题?向 AI 针对本政策提问,几秒获得带原文依据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