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意见的通告
AI 摘要
财政部就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企业财务处理问题公开征求意见,涉及出资方式、利润分配等衔接规定。适用所有相关企业。反馈截止2024年12月1日,旨在规范财务行为、防范风险。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受新修订《公司法》和《外商投资法》约束的所有企业及相关单位和个人
- 主要内容
- 征求关于企业出资方式、利润分配等财务处理与新法律衔接规定的意见,以规范财务行为
- 执行期限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
- 注意要点
- 可通过财政部官网系统或信函方式反馈,需注明单位/姓名及电话,信息不对外公开
政策原文
财办资〔2024〕19号
为推动企业财务制度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关于企业出资方式、利润分配等法律规定有效衔接,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财政部草拟了《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12月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中“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gk.mof.gov.cn)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资产管理司(邮编:1008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反馈《通知》意见”。
反馈意见时,请注明单位名称(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和个人信息仅用于汇总、整理、沟通修改意见,不对外公开。
附件:1.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2.起草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24年10月29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4日
常见问题
新公司法财务处理通知意见反馈截止到什么时候?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
怎么提交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财务处理的意见?
可通过财政部官网“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在线提交,或信函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资产管理司。
这次征求意见主要涉及哪些财务问题?
主要涉及企业出资方式、利润分配等财务处理与新修订《公司法》《外商投资法》的衔接问题。
反馈意见时个人信息会公开吗?
不会。单位和个人信息仅用于汇总、整理、沟通修改意见,不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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