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意见的通告

财办资〔2024〕19号发布日期: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查看原文 ↗
AI 摘要

财政部就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企业财务处理问题公开征求意见,涉及出资方式、利润分配等衔接规定。适用所有相关企业。反馈截止2024年12月1日,旨在规范财务行为、防范风险。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受新修订《公司法》和《外商投资法》约束的所有企业及相关单位和个人
主要内容
征求关于企业出资方式、利润分配等财务处理与新法律衔接规定的意见,以规范财务行为
执行期限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
注意要点
可通过财政部官网系统或信函方式反馈,需注明单位/姓名及电话,信息不对外公开

政策原文

财办资〔2024〕19号

为推动企业财务制度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关于企业出资方式、利润分配等法律规定有效衔接,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财政部草拟了《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12月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中“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gk.mof.gov.cn)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资产管理司(邮编:1008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反馈《通知》意见”。

反馈意见时,请注明单位名称(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和个人信息仅用于汇总、整理、沟通修改意见,不对外公开。

附件:1.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2.起草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24年10月29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4日

附件

常见问题

新公司法财务处理通知意见反馈截止到什么时候?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

怎么提交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财务处理的意见?

可通过财政部官网“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在线提交,或信函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资产管理司。

这次征求意见主要涉及哪些财务问题?

主要涉及企业出资方式、利润分配等财务处理与新修订《公司法》《外商投资法》的衔接问题。

反馈意见时个人信息会公开吗?

不会。单位和个人信息仅用于汇总、整理、沟通修改意见,不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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