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的通知

2023年10月17日财库〔2023〕22号发布日期: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查看原文 ↗
AI 摘要

财政部修订印发《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规范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适用对象为各级政府部门及中央预算单位,取代2019年试行版,旨在提升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各单位需严格遵照新指南执行报告编制。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及所属政府部门
主要内容
对原《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进行修订,形成新版操作指南,进一步规范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流程与标准
注意要点
新版指南发布后,原财库〔2019〕57号试行指南同时废止,各单位应停止使用旧版,严格按新指南要求开展编制工作

政策原文

2023年10月17日

财库〔2023〕22号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结合政府财政财务管理需要,我部对《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财库〔2019〕5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

附件

常见问题

2023年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有新变化吗?

有。财政部发布财库〔2023〕22号文,修订并印发了新的《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取代了2019年的试行版。

财库〔2019〕57号文件还有效吗?

无效。随着财库〔2023〕22号文的发布,原《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财库〔2019〕57号)已被新版指南取代。

哪些单位需要执行新的财务报告编制指南?

所有中央预算单位,以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所属的政府部门均需遵照执行修订后的《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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