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的通知
AI 摘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规范合作社及联合社财务管理。明确资产核算、盈余分配、公积金提取等规则,适用于所有依法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旨在保护成员权益,提升财务合规性。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依法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 主要内容
- 规范资金筹集、资产运营、成本费用、盈余分配及财务会计报告等全流程财务管理行为
- 执行期限
-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 注意要点
- 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政策原文
2022年7月8日
财农〔2022〕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统称“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
常见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合作社联合社是否适用新的财务制度?
适用。政策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统称“合作社”,均需遵照执行。
新财务制度对合作社盈余分配有什么要求?
制度规范了盈余分配流程,要求合作社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按成员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盈余,保障成员合法权益。
合作社是否需要单独建账?
是的。合作社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实行独立核算,确保财务行为规范、透明。
没找到你的问题?向 AI 针对本政策提问,几秒获得带原文依据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