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AI 摘要
财会〔2022〕21号印发指导意见,旨在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文件面向各级财政部门、会计学院及有关单位,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以提升行业人才素质,未涉及具体税率或金额门槛。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各省区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三家国家会计学院及有关单位。
- 主要内容
- 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强行业人才工作,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注意要点
- 本通知为政策性指导文件,重点在于人才工作机制与部署,各单位需依据附件意见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政策原文
2022年6月22日
财会〔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我部制定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
常见问题
财会〔2022〕21号文件主要讲了什么?
该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
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指导意见是谁发布的?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2年6月22日发布,文号为财会〔2022〕21号。
哪些单位需要落实注册会计师人才工作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及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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