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年5月12日财会〔2022〕12号发布日期: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查看原文 ↗
AI 摘要

《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政策强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实现人员、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五位一体”统一管理,旨在加强内部治理与质量控制,所有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均须遵照执行。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全国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各会计师事务所。
主要内容
制定并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要求事务所加强内部治理,在人员、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实施实质性统一管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执行期限
自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
注意要点
事务所需对照办法要求自查内部治理结构,确保实现真正的一体化管理,避免形式上的联合或分所独立运作,执行中遇到问题需及时向财政部反馈。

政策原文

2022年5月12日

财会〔202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文件修改发布),我们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

附件

常见问题

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该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

哪些事务所需要遵守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辖区内所有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均需遵守。

为什么要出台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21〕30号文要求,规范财务审计秩序,加强事务所内部治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事务所执行一体化管理办法有问题找谁?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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