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小贴士|研发人员≠全体员工,“直接从事”概念勿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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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仅限“直接从事”研发人员。管理人员、会计、后勤等非直接参与人员的工资薪金不得计入人员人工费用,否则存在多计研发费用风险,实际不得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
主要内容
明确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非直接从事研发的管理人员、会计、后勤人员工资不得计入研发费用
注意要点
严禁将不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员工薪酬混入人员人工费用,避免税务稽查风险及加计扣除资格被否定

政策原文

税 合规小贴士

研发人员≠全体员工

“直接从事”概念勿混淆

风险点

企业将不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管理人员、会计、后勤的工资薪金计入人员人工费用,存在多计研发费用风险,实际不得加计扣除。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一条,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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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研发部门经理的工资能加计扣除吗?

若经理仅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而不直接从事研发活动,其工资属于管理人员薪酬,不得计入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

公司会计和后勤人员的工资算研发费用吗?

不算。会计、后勤等人员不属于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其工资薪金不得归集为人员人工费用,不能享受加计扣除。

哪些人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的“研发人员”?

根据2017年第40号公告,仅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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