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解税收|@网络主播: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这些偷逃税套路不能用!

发布日期: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查看原文 ↗
AI 摘要

网络主播严禁通过阴阳合同、私户收款、转换收入性质及虚增成本偷逃税。税务机关依托平台数据报送实行穿透式监管,一经查实将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涉嫌犯罪将追究刑责。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网络主播及相关从业人员
主要内容
明确禁止签订阴阳合同虚假申报、利用私人或关联账户隐瞒收入、设立空壳主体将劳务报酬包装为企业收入、将个人家庭消费虚列为企业成本等四类偷逃税行为
注意要点
平台企业需定期报送主播收入数据,税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网信部门实行数据共享与穿透式监管;违规者面临补税、罚款及刑事风险

政策原文

漫解税收

@网络主播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这些偷逃税套路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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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数一 合同“分身” 鱼目混珠

- 这份金额小,龙总开发票,钱转干净。

- 公开合作协议 10万

- 补充协议 100万

- 这份“真心意”,才是我们的大生意。

签订“阴阳合同”,虚假申报,这是典型的偷逃税手段。税务机关通过比对合同关系、资金流水、皮票开具等多方信息,可以轻易识别。对通过虚假申报进行偷逃税的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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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数二 资金“迷踪” 暗度陈仓

- 321!上链接!

- 今天的站位是,还是打到您上次提供的那个个人账户吧。

- 对,老规矩,不走公司账,用我私人的银行卡。

通过亲信账户、员工账户、关联公司账户等多渠道收款,隐瞒真实收入,属于偷逃税行为。随着《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全面落地,平台企业需定期报送网络主播收入数据,税务机关利用税收大数据共享共治,实行“穿透式”监管。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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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数三 身份“漂移” 转换性质

- 我这周家里太急了,把劳务报酬“包装”一下。

- 走公司流程,综合税率能降个几位数。

部分网络主播通过设立空壳主体,将个人劳务报酬“包装”成企业收入,再进一步通过虚列成本费用、套享税收优惠等方式偷逃税。对此,税务、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深化数据共享共治,实行“穿透式”监管。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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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数四 支出“膨胀” 虚增成本

- 这季度利润又高了,招来自家的名牌包包发来冲,冲一波成本。

- 明白,我们找方案,开发票,“包装”一下。

- 将个人及家庭消费作为企业成本列支,甚至购买虚开发票,这不仅构成偷逃税,更可能触犯《刑法》,涉嫌虚开发票等刑事犯罪。税收“红线”,也是法律“高压线”,绝对不可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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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规提示

税务部门已构建起对网络主播全方位、全链条的税收监管体系,持续开展“网络主播税收专项检查”等活动加强督导,对风险早发现、早提醒、对不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并公开曝光。可以说,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无论违法手段多隐蔽,其违法行为终将无所遁形、依法纳税。

常见问题

网络主播用个人银行卡收直播打赏算偷税吗

属于偷逃税行为。通过亲信、员工或私人账户多渠道收款隐瞒真实收入,税务机关利用大数据穿透式监管可轻易识别,将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主播成立工作室把劳务报酬变成经营所得能节税吗

若通过设立空壳主体虚构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包装”成企业收入以套享优惠,属于偷逃税。税务部门实行穿透式监管,一经查实将依法严厉查处

主播买名牌包报销抵税合法吗

不合法。将个人及家庭消费作为企业成本列支,甚至购买虚开发票,不仅构成偷逃税,更可能触犯刑法,涉嫌虚开发票等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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