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开具发票”判定标准之二——生产经营业务合规的正负面清单
明确“合规开具发票”判定标准,要求业务真实、四流一致、资料闭环。禁止无真实业务开票、四流不一致、进销项不匹配及利用小规模纳税人优惠虚列成本等行为,旨在防范虚开骗税。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所有需要开具或取得发票的纳税人,特别是商贸企业及特定行业经营者。
- 主要内容
- 正面清单要求合同、物流、资金、发票“四流”一致,具备合理商业目的及完整佐证资料;负面清单列举了无真实业务、阴阳合同、进销项不匹配、长亏不倒等10类违规情形。
- 注意要点
- 重点关注毛利率等盈利指标是否符合行业规律,警惕“富余票”虚开、无合理商业目的的“对开环开”以及利用个体户核定征收逃避税款的风险。
政策原文
图解税收
“合规开具发票”判定标准之二
生产经营业务合规的正负面清单
为引导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防范虚开骗税、“开票经济”等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公平公正经济税收秩序,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合规开具发票”判定标准的正负面清单。今天带你了解:生产经营业务合规的正负面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
正面清单
1. 开具或取得发票可提供合同、履约凭证、收付款单据等完整佐证资料,形成业务闭环;特定行业开票需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
2. 原则上应契合“四流”(合同流、货物流/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一致的基本原则。
3. 业务具备合理商业目的,交易真实,价格公允,符合行业惯例,商贸企业进项与销项商品名称原则上应一致。
4. 符合商业逻辑性。纳税人毛利率、净利率等盈利指标符合行业规律,能够通过主营业务实现合理利润,具备长期稳定经营基础。
负面清单
1. 未发生任何经营业务,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 未取得委托代开资格,擅自代替他人开具、代开发票。
3. 虽有实际经营业务,但发票载明的购买方、销售方、商品名称、金额、数量等与实际情况不符。
4. 以拆分合同、虚增交易环节、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开具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或利用“富余票”对外虚开发票。
5. 特定行业纳税人,在未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开具特定行业发票。
6. “四流”不一致、进销项不匹配,经营场所、人员、能源消耗等与开票规模明显不匹配,无真实采购、仓储、运输等业务支撑。
7. 无合理商业目的的“对开、环开”发票,无合理依据“平进平出、进销倒挂”、虚构交易环节“空转走单”等。
8. 长亏不倒,缺乏合理的商业解释,长期依赖财政奖补、银行贷款等外部输血维持续存,开票金额、项目与生产经营实际严重背离。
9. 利用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政策让他人为自己开具发票,虚列成本费用,逃避缴纳税款。
10. 同一法定代表人成立或控制多个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发票开具内容雷同,金额不高于起征点且受票方高度集中。
@国家税务总局
常见问题
发票合规必须做到哪“四流”一致?
原则上应契合合同流、货物流(或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一致的基本原则,这是判定生产经营业务合规的核心标准之一。
商贸企业进项和销项商品名称不一致算违规吗?
原则上商贸企业进项与销项商品名称应一致。若出现进销项不匹配且无真实采购、仓储、运输等业务支撑,可能被认定为违规。
长期亏损但一直开发票会被税务稽查吗?
若企业“长亏不倒”,缺乏合理商业解释,长期依赖外部输血维续,且开票金额、项目与生产经营实际严重背离,属于负面清单情形,存在较高涉税风险。
利用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让他人代开发票合法吗?
不合法。利用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或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政策,让他人为自己开具发票以虚列成本费用、逃避缴纳税款,属于明确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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