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数据无法填写,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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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一季度预缴申报无法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可在7月预缴时享受上半年、10月预缴时享受前三季度加计扣除,或留待年度汇算清缴统一享受。需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结合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主要内容
一季度预缴不可享受;7月预缴可选享上半年;10月预缴可选享前三季度;未选者可在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注意要点
享受优惠前提是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企业需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时点

政策原文

申报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数据无法填写,应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

2023年第11号)规定:“一、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7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二、企业

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因此,企业申报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时,无法填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可以选择在二季度(或

6月份)预缴申报时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以及在三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或者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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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为什么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栏是灰色的填不了?

政策规定一季度预缴申报期不支持享受该优惠,系统因此限制填写。您需在后续7月或10月预缴申报时,或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

一季度没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什么时候可以补报享受?

您可以在7月份预缴申报时选择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或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享受前三季度,也可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必须每季度都报吗?

不是必须的。企业可自主选择在7月、10月预缴申报时享受,若前期未选择,只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准确归集核算,仍可统一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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