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指什么?
AI 摘要
个税汇算清缴指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减除6万元基本费用及专项扣除等后,计算年度实际应纳税额,与已预缴税额比较确定应退或应补税额,并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申报结清税款。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以及取得境外所得需据实申报的纳税人。
- 主要内容
- 汇总年度综合所得收入,减除60000元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及公益捐赠,适用税率计算实际应纳税额,减去减免税额和已预缴税额,确定退补税并申报。
- 注意要点
- 计算公式为:[(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公益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免税额-已预缴税额。境外所得需按规定据实申报。
政策原文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指什么?
所称综合所得,是指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所称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汇总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减去减免税额后计算本年度实际应纳税额,再减去已预缴税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结清税款的行为。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免税额-已预缴税额
纳税人取得境外所得,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据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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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具体包括哪几项收入?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税汇算清缴时基本减除费用是多少?
在计算年度实际应纳税额时,可减除费用六万元(60000元)。
个税汇算清缴的应退或应补税额怎么计算?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公益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免税额-已预缴税额。
取得境外所得需要参加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吗?
纳税人取得境外所得,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据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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