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以无形资产出资,被投资企业是否需要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AI 摘要
股东以无形资产出资导致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增加的,被投资企业需就增加部分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若无形资产涉及产权转移书据范围,双方还需按该税目缴纳印花税。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接受股东无形资产出资的被投资企业,以及作为出资方的股东。
- 主要内容
- 被投资企业应就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增加部分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若出资资产涉及“产权转移书据”,双方均需缴纳相应印花税。
- 注意要点
- 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增加部分,而非无形资产评估总值;需同时关注是否触发“产权转移书据”纳税义务。
政策原文
股东以无形资产出资,被投资企业是否需要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五条第(三)项规定,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
(
股本
)
、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第十一条规定,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
(
股本
)
、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
(
股本
)
、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因此,股东以无形资产出资,引起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
(
股本
)
、资本公积发生变化的,被投资企业应就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
金额的
增加部分按
“营业账簿”税目申报缴纳印花税。此外,如出资的无形资产涉及“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征收
范围的,股东和被投资企业双方还应按
“
产权转移书据
”税目缴纳印花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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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股东用无形资产增资,公司要交营业账簿印花税吗?
需要。若无形资产出资导致公司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增加,公司应就增加部分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无形资产出资涉及的印花税由谁缴纳?
营业账簿印花税由被投资企业缴纳;若涉及产权转移书据,股东和被投资企业双方均需缴纳。
无形资产出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营业账簿印花税依据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增加部分计算;产权转移书据依据相关合同或凭证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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