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机构享受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减按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请问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一并享受?
AI 摘要
前海合作区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总机构在前海的,仅区内符合条件的总分机构所得适用15%税率;总机构在区外的,仅区内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所得适用。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总机构或分支机构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
- 主要内容
- 总机构在前海的,仅就区内符合条件的总分机构所得适用15%税率;总机构在区外的,仅就区内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所得适用15%税率
- 执行期限
- 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 注意要点
- 优惠范围严格限定为“合作区内”且“符合条件”的机构所得,非区内或不符合条件的所得不适用15%优惠税率
政策原文
总机构享受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减按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请问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一并享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21〕30号)规定,对总机构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企业,仅就其合作区内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对总机构设在合作区以外的企业,仅就其设在合作区内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分支机构所得适用15%税率。具体征管办法按照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26〕3号)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0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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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总公司在前海,分公司在外地能享受15%所得税优惠吗?
不能。总机构设在前海的企业,仅就其合作区内符合规定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区外分支机构所得不适用。
总公司不在前海,只有分公司在前海,分公司能按15%交税吗?
可以,但有限制。仅就设在合作区内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分支机构所得适用15%税率,总机构及其他区外机构所得仍按法定税率执行。
前海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截止到什么时候?
根据财税〔2026〕3号文,该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已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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