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查看原文 ↗
AI 摘要

纳税人需每年12月确认次年专项附加扣除,未及时确认将导致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填报须确保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准确,选择电子税务局、APP等四种方式之一如实提交,并按规定留存纸质资料备查。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并需办理信息填报的纳税人
主要内容
明确判断扣除资格、选择四种提交方式(网页/APP/模板/纸质)、如实填报、确保关键信息准确及留存备查资料等要求
注意要点
务必于每年12月确认次年享受内容,否则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通过电子模板或纸质报表填报的,需留存签字盖章表备查

政策原文

纳税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哪些注意事项?

类别:

纳税咨询

标题:

纳税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哪些注意事项?

提交时间:

2026-03-24

回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是要根据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规定的条件,判断自己是否有符合相关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二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电子税务局网页、手机APP、电子模板、纸质报表四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提交方式;

三是根据自己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实填报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四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务必填写准确,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避免漏掉重要的税收提醒服务;选填项尽可能填写完整,以便更好地为您提供税收服务;

五是通过电子模板、纸质报表等方式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应留存好本人和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签字盖章纸质信息表备查;

六是纳税人应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如未及时确认的,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确认后再享受。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6-03-26

常见问题

专项附加扣除忘记在12月确认怎么办?

如未及时确认,次年1月起将暂停扣除,待纳税人完成确认后可恢复享受。

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渠道可以选择?

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电子税务局网页、手机APP、电子模板、纸质报表四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进行提交。

用纸质表格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留什么材料?

应留存好本人和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签字盖章的纸质信息表,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时哪些信息必须准确?

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务必填写准确,以保障合法权益并接收重要税收提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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