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应如何分摊计算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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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分摊50%所得税,分支机构分摊50%。分支机构按上年度营收(权重0.35)、薪酬(0.35)、资产(0.30)三因素计算分摊比例,三级及以下并入二级机构计算。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
主要内容
总机构分摊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50%;所有分支机构分摊总额的50%,某分支机构分摊额=分支机构分摊总额×该机构分摊比例
分摊依据
按上年度分支机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分摊比例,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注意要点
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营收、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进行计算

政策原文

1)

总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总机构分摊税款

=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2)

分支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

=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

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

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

0.35、0.35、0.30。

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常见问题

汇总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怎么分摊企业所得税?

总机构分摊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50%,所有分支机构共同分摊剩余的50%。

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摊比例怎么算?

依据上年度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权重分别为0.35、0.35、0.30。

三级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分摊?

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其上级二级分支机构,由二级机构参与分摊计算。

分支机构分摊税款的公式是什么?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其中分支机构分摊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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