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施资产重组被合并的,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抵扣?

发布日期: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查看原文 ↗
AI 摘要

2026年1月1日起,纳税人因资产重组被合并注销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由合并后纳税人继续抵扣。需满足经营业务独立、资产负债员工一并转让等4项条件,且双方均为一般纳税人,资产转让不征增值税。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实施资产重组(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主要内容
符合条件的资产重组资产转让不征增值税;被合并方注销前未抵扣进项税额可由合并后方继续抵扣
执行期限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注意要点
须同时满足:标的为独立运营业务;资产、债权、负债、员工组成资产包一并转让;具有合理商业目的;转让方与接收方均为一般纳税人

政策原文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年第13号

规定,

二、关于资产重组

纳税人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实施资产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不属于增值税应税交易和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涉及的货物、金融商品、无形资产、不动产

以下统称资产

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资产重组的标的是可以相对独立运营的经营业务。

2.纳税人实施资产重组时,应当将全部或者部分资产,与相关联的对应债权、负债和员工共同组成资产包,一并转让。资产包中应当同时包括资产、债权、负债和员工。

3.资产重组应当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提前退税、多退税款为主要目的。

4.资产重组的转让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接收方也应当属于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因实施上述资产重组被合并,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抵扣。

……

本公告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常见问题

公司被合并注销了,没抵完的进项税还能用吗?

可以。根据2026年第13号公告,因资产重组被合并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注销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抵扣。

资产重组转让资产要交增值税吗?

若符合标的独立运营、资产负债员工一并转让、有合理商业目的且双方均为一般纳税人等条件,不属于增值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参与资产重组能享受进项结转吗?

不能。政策明确规定,资产重组的转让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接收方也应当属于一般纳税人,方可适用相关抵扣及不征税规定。

2026年资产重组进项税新规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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