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管理政策文件
共收录 97 篇,按发布日期由新到旧排列。每篇均附政策原文与 AI 生成的摘要、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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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彩票市场调控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政部下达2023年彩票市场调控资金预算,明确资金分配依据及项目代码10000022Z220309000001。要求省级财政部门严格审核分解预算,加强执行监管与绩效自评,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并提升效益,具体分配数额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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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
中央财政补助每项目不超2亿元,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示范试点。申报截止2023年4月28日17时,实施期3年。各省择优推荐1个地市(含计划单列市省可增1名),资金10%作为绩效奖补,严禁重复申报及新增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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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公共就业服务能...
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亿元。省级财政人社部门联合申报,每省择优推荐1个地市(含计划单列市可增1个),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重点支持技能培训、重点群体就业及智慧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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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清算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
财政部发布财建〔2023〕45号文,完成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资金清算。要求各地财政部门将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安排的补贴资金,足额拨付至国内运输航空公司,并加强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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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
财政部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要求省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分解下达资金及绩效目标,列入指定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加强统筹衔接避免重复安排,并严格落实绩效管理与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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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2023年4月底前完成2022年度国企决算报送。境内外国有及控股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不含一级金融)需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提交纸质及电子数据,严禁调节利润,涉密信息须离线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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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国企经济效益月报须于每月10日前报送,范围涵盖全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一级金融企业)。需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提交主要指标、债务风险等报表及运行分析报告,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与保密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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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2023年修订版)》...
财政部印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2023年修订版)》,规范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及国有金融机构的国有股权董事履职。重点厘清职责边界,明确议案审议流程与责任,强化公司治理中出资人代表作用,取代2020年版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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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修订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政策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分配方式及监督管理要求,旨在引导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适用于各级财政部门及服务业内相关企业,强化资金绩效与合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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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
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示范项目,每项目补助5亿元(10%为绩效奖补),实施期3年。聚焦提升市县诊疗能力、智慧医院建设及控费。各省限报1-2个地市,2023年3月15日前申报,竞争性评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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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3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规范国家机关及政党组织财务行为。明确固定资产标准为1000元以上,严禁违规举债、担保及对外投资。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支出全部纳入项目库,强化资产共享共用与财务监督,废止财政部令第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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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环〔2022〕170号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中央财政林草生态资金分配、使用及绩效管理。适用于各级财政及林草主管部门,明确资金支持范围与监管要求,强化预算执行与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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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环〔2022〕171号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中央财政林草改革资金管理。适用于各级财政及林草部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明确资金支持范围、分配方式及绩效监管要求,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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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经费保障 切实加强防控经费管理的通知
财办〔2023〕5号明确中央财政补助患者救治、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及疫苗接种费用。重点保障县级医院重症资源建设,支持发行专项债。要求按月拨付医护补助,严禁截留挪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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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央财政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实施期限至2025年。资金覆盖山西、内蒙古等9省区,采取“包干”使用模式,重点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节约、高质量发展及黄河文化传承等领域,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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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22〕266号文印发新版《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适用于承担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的单位及人员,取代2014年旧版办法,强化预算执行与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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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22〕270号文印发新版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适用于各省及计划单列市财政、文旅等部门,旨在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替代原2015年暂行办法,需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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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2号--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财政部决定废止13件国企改革方面规范性文件,自2022年11月24日公布之日起施行。旨在适应依法行政及落实国企改革要求,相关企业及财务人员需停止执行已废止文件,依据现行有效法规进行财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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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财预〔2022〕139号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重点包括:加大保障房补助、支持R&D投入激励、研究河套深港合作区税收政策、支持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及数据资产确权试点。旨在推动深圳公共服务均衡、经济高质量发展及现代财税体制建立,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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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水利部修订印发《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中央财政三峡后续工作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效益。涉及上海、湖北等12省市及相关部委,需严格遵照新办法执行资金申报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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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农〔2022〕81号文印发修订后的《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适用于各级财政及水利部门,明确资金支持范围、分配方法及绩效监管要求,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水利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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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
严守PPP财政支出10%红线,超5%地区禁新上政府付费项目。禁止国企本级“自我循环”,严禁回购本金、承诺固定回报等隐性债务行为。规范TOT运作及全生命周期预算管理,强化信息公开与绩效挂钩,推动PPP规范阳光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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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
财教〔2022〕242号文印发修订后的《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双一流”及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替代原财科教〔2017〕126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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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2022〕136号文印发新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自2022年11月21日起施行。政策规范了煤炭、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及使用范围,旨在加强安全投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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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支持...
中央财政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支持晋、蒙、鲁等9省区。明确环保节能项目享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重大水利项目纳入地方专项债支持范围,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与生态保护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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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支持贵州加快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奋力闯出高质量发展新路的实...
财预〔2022〕114号支持贵州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允许融资平台协商债务展期重组以降低利息;加大转移支付及乡村振兴补助;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及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助力贵州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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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农村公路奖...
财建〔2022〕355号明确农村公路奖励门槛:优良路率达地区平均值且未下降,或未达标但较上年提升。要求加快自动化检测,通过系统归集数据支撑奖补测算,影响各省交通及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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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22〕190号印发修订后的《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公派留学等经费管理。适用中央部门、地方财政教育部门及留学基金委等,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原2013年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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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
财资〔2022〕124号文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全面盘活低效闲置资产。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方式提升效益,建立存量与新增预算挂钩机制,闲置严重者可停批新预算,严禁虚假交易虚增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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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
财预〔2022〕137号明确加大山东转移支付及债务限额支持,青岛港实施启运港退税。聚焦绿色低碳、新旧动能转换,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绿色金融及生态修复,赋予山东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等地方税费探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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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
国有金融企业高管基本薪酬不超总额35%,绩效40%以上延期支付且不少于3年。总部工资增幅原则上低于全员,中高层不高于全员。严禁公款支付个人娱乐健身等支出,规范不良资产核销与审计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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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的通知
2022年起3年支持30城,单个城市奖补上限15亿、城市群30亿。东部补40%、中部50%、西部60%。首年每城统一补5亿。聚焦铁水、空铁联运,严禁用于征地拆迁及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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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全国妇联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阳光驿站”项目管理...
财政部、全国妇联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阳光驿站”项目管理办法》,规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在“阳光驿站”项目中的使用与管理,明确资金申报、审批、执行及监督流程,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级妇联及相关项目单位需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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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公布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名单并下达奖补资金预...
财政部公布2022年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名单并下达奖补资金预算。要求省级财政在收文后15日内报备分配方案,7日内下达预算。资金列为中央直达资金,需单独发文并保持标识,确保专款专用、流向明确,旨在引导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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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预拨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财政部预拨2022年第一批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资金,支持民航业纾困发展。要求各地按东中西地区分担比例落实地方资金,督促及时足额拨付航空公司,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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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资...
财教〔2022〕113号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在大学生双创教育项目的资金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分配方式及绩效要求,适用于相关高校及教育、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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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信息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2年6月20日至7月17日开展PPP项目信息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覆盖管理库全部项目。重点清理停滞、异常及示范项目信息,逾期未更新且无合理说明将显示停滞,拒不改正者将被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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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
2022年8月1日起,政府及国企工程进度款支付不低于80%,质保金预留不超3%。推行过程结算,竣工后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核。旨在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保障农民工权益,适用于新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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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商业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财金〔2022〕72号文印发《商业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规范商业保险集团及保险公司绩效评价。旨在激励险企响应宏观政策,增强服务实体经济与民生能力,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各省级财政部门需转送地方险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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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
财建〔2022〕186号明确车购税资金新增沿海港口基建支出,东部重要港区补50%、西部60%;内河应急抢通最高补100%;川藏铁路配套公路特定项目全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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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财政部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指标,列“2300227固定数额补助”科目。涉及各省及新疆兵团财政局,要求落实省长负责制,规范资金管理。“十四五”期间如无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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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进一步促进冷...
2022-2023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重点聚焦冷链物流。通过2年时间,支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及零售终端冷链设施改造,提升流通效率。资金分年度下达,严禁用于征地拆迁、偿还债务等,需通过绩效评价后拨付剩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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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
2022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交通、餐饮等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支持并纳入再担保。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年内实现粮食主产省产粮大县完全成本保险全覆盖,中央财政给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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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民航局关于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的通知
2022年5月21日至7月20日,对国内客运航班实施财政补贴。当周日均航班≤4500班时启动,补贴亏损额,上限每小时2.4万元。适用于实际收入无法覆盖变动成本且客座率≤75%的国内运输航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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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
财政部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省级财政部门需按规定细化编制、分解下达资金及绩效目标,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96002至2296099项,加强绩效管理并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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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农〔2022〕25号文修订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三项管理办法。规范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提高效益,服务乡村振兴。原财农〔2020〕10号同时废止,各级财政及农业农村部门需遵照新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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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修改《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补助资金实施期限延至2025年12月31日。政策明确资金按因素法分配,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规范结转结余及政府采购要求,强化绩效评估与风险防控,适用于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及相关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