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与制度政策文件
共收录 170 篇,按发布日期由新到旧排列。每篇均附政策原文与 AI 生成的摘要、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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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5号——生命周期成本法》等2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政部就《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5号——生命周期成本法》及第406号标杆管理两项指引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需于2025年7月20日前反馈建议,旨在完善管理会计体系,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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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通知
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其他企业须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非上市企业可选简化处理,如履约现金流量汇率折算、不确认分出再保险亏损摊回等。暂缓执行需于2025年6月30日前提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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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2025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不再计提储备基金等三项基金。明确公积金补亏以审计报表为依据,限未分配利润负数归零,特定资本公积不得补亏。非货币出资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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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通知
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其他企业须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非上市企业可选简化处理,如亏损摊回视为零、特定列报豁免等。确有困难的保险公司需于2025年6月30日前提交暂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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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对〈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的修订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财政部就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对〈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需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建议,并于2025年5月28日前反馈书面意见,以便向国际组织统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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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政部就《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准则旨在规范企业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推动可持续发展。各单位需于2025年5月31日前将反馈意见报送至财政部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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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对于期限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形成的预计负债,如何区分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进行列示?
期限超一年的保证类质保预计负债,一年内清偿部分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为非流动负债;无法合理预计的,全部计入“其他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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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甲公司2×24年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应补缴2×23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款500万元。甲公司根据相关事实和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进行分析后认定该事项构成前期差错。该差错对于甲公司2×23年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重要性,但对于2×24年年度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甲公司编制2×24年年度财务报表时,应将该差错作为重要的前期差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还是作为不重要的前期差错从而将补缴税款计入2×24年度的所得税费用?
前期差错对发现当期(2×24年)报表重要但对前期(2×23年)不重要时,应作为重要前期差错处理。企业需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而非计入当期损益。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重要性判断需综合考量对发现当期及比较期间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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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甲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等规定,已将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包括研发样机的相关支出)全部作费用化处理,计入了当期研发费用。此后期间,甲公司与有意愿购买研发样机的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并实现了销售。在签订销售合同或者销售研发样机时,甲公司是否可将以前期间已费用化的研发样机支出金额从本期研发费用中冲回,再转入存货(如果尚未销售)或营业成本(如果已经销售)?
已费用化的研发样机支出不得冲回。企业此前将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后,后续销售样机时,严禁将已费用化金额从研发费用冲回转入存货或营业成本,须维持原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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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甲公司持有某大厦写字楼(含玻璃幕墙),甲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等规定将大厦和玻璃幕墙总体确认为一项固定资产,原值10亿元,采用年限平均法折旧,折旧年限35年,截至2×24年末已计提折旧30年。大厦建造时间早,原有的玻璃幕墙使用年限较长,存在脱落风险。考虑安全性等因素,甲公司对大厦进行玻璃幕墙改造,改造支出预计1亿元,预计2×25年完工。甲公司认为改造后的大厦消除了玻璃脱落等不安全因素,延长了大厦的使用寿命,拟将大厦的折旧年限变更为40年,玻璃幕墙改造支出予以资本化,计入大厦资产原值。甲公司是否应当变更大厦的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账面价值。企业需复核大厦主体使用寿命,若有确凿证据表明寿命延长,方可调整剩余折旧年限,不得仅因改造直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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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充(供)电业务的收入确认
财政部发布充(供)电业务收入确认应用案例,明确企业需依据合同条款判断主要责任人或代理人身份,区分总额法与净额法确认收入。该案例指导新能源充电运营、供电服务企业规范会计核算,解决实务中收入计量口径不一问题,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反映业务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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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于一项同时包含主险和附加险的保险合同,企业应当如何确定该合同的主险和附加险是否应当分拆?
财政部明确主险与附加险分拆三条件:可分开定价销售、失效互不影响、风险不相互依赖。企业需综合判断,任一项不符即不可分拆,适用于含多险种保险合同的企业财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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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在评估保险合同是否为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时,如何确定评估时点、评估单元以及未来现金流量可能的情景?
企业应在合同开始日评估保险合同是否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后续不再重评。需考虑所有可能情景,基于概率加权平均现值而非极值进行评估,并至少每年更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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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
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旨在解决准则执行问题并保持与国际准则趋同。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需遵照执行,重点涉及特定交易会计处理及披露要求,请财务人员及时关注附件具体条款并调整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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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旨在解决准则执行问题并保持与国际趋同。该解释适用于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需严格遵照执行,以规范特定业务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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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财会〔2024〕17号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规范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在实施范围及要求明确前,由企业自愿实施,旨在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构建我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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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准备——针对性改进(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财政部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准备——针对性改进(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需结合我国实际,于2024年12月20日前反馈书面意见,旨在完善国际准则以满足我国利益相关方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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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意见的通告
财政部就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企业财务处理问题公开征求意见,涉及出资方式、利润分配等衔接规定。适用所有相关企业。反馈截止2024年12月1日,旨在规范财务行为、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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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于企业内部数据资源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如何对其开发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的条件进行判断?
明确企业内部数据资源研发支出资本化需同时满足技术可行性、使用意图、经济利益产生方式、资源支持及支出可靠计量5项条件。研究阶段支出费用化,开发阶段符合条件确认为无形资产,适用于进行数据资源研发的企业财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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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权益法会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财政部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权益法会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涉及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会计处理的修订。请相关单位结合我国实际提出意见,于2024年11月8日前反馈,以参与国际准则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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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政部发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各单位需于2024年9月20日前反馈书面及电子版意见至财政部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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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征求意见稿)》,旨在解决准则执行问题并保持与国际趋同。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4年9月24日。该文件尚非正式生效政策,主要影响需关注准则变化的企业及会计师事务所,当前阶段重点在于反馈建议而非执行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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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财务报表中的气候和其他不确定性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财政部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财务报表中的气候和其他不确定性(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拟通过8个示例指导企业如何在财报中报告气候等不确定性影响。各有关单位需结合我国实际提出意见,并于2024年9月6日前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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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政部发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旨在修订1996年版规范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现面向各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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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会计应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政部就《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会计应用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4年9月1日。旨在推动管理会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各单位需按时反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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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政部就《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旨在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评价工作,提升内控有效性。各单位需于2024年9月1日前将反馈意见报送至财政部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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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的通知
财政部印发《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替代1994年旧规。存量不合规软件须在施行日起3年内完成升级。政策旨在规范数字经济下会计软件功能与服务,提升质量,适用于所有会计软件供应商及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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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的通知
财政部发布财会〔2024〕11号文,印发《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自2024年7月26日起施行。该规范替代原2013年版规定,适用于所有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单位,旨在规范数字经济环境下会计数据处理、系统建设及安全管理,各单位需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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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股份支付的修改导致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增加
财政部发布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明确当股份支付修改导致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增加时,企业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该案例指导企业正确进行会计处理,确保财务报表合规,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财务人员及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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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政部就《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规范企业可持续相关信息披露。各单位需于2024年6月24日前反馈。该准则将构建我国可持续披露体系,影响所有涉及ESG信息披露的企业及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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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可再生电力合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财政部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可再生电力合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修订IFRS 9和IFRS 7。请各单位结合我国实际提出意见,于2024年6月23日前反馈至会计准则委员会,以参与国际准则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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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和《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政部就《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及《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两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规范数字经济下会计工作,替代2013年及更早的旧规。各单位需于2024年5月20日前反馈建议,涉及会计软件功能标准及信息化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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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企业合并——披露、商誉及其减值”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财政部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企业合并——披露、商誉及其减值(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建议,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反馈书面意见,以参与国际准则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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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
财会〔2023〕29号规范2023年年报编制,明确存货、收入(房地产按时点法)、长期股权投资等18项准则重点。严禁调节利润、虚假交易及规避退市,要求事务所严审融资性贸易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管协同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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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 推进内部控制...
创业板及北交所上市公司自2024年年报起须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拟上市企业自提交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的申报材料起,需提供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政策旨在强化内控建设,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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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
财会〔2023〕31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国公立医院加强内控建设,规范经济活动,防范财务风险,提升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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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财政部就IASB发布的《具有权益特征的金融工具》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需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建议,并于2024年1月28日前反馈。旨在完善国际准则,满足我国利益相关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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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具有权益特征的金融工具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财政部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具有权益特征的金融工具》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需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建议,并于2024年1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会计准则委员会,以参与国际准则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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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 ——文物资源》及其应用指南的通知
财政部发布《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文物资源》,规范文物资源的确认、计量和列报。适用于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旨在统一政府会计中文物资源的核算标准,提升财务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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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衔接规定,明确新旧科目转换、报表调整及账务处理规则。适用于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保会计核算平稳过渡,规范财务数据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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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
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范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披露及售后租回会计处理。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旨在解决实务问题并保持与国际准则趋同,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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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准则应用案例——卖方兼承租人对包含非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的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发布租赁准则应用案例,明确卖方兼承租人在售后租回交易中,对包含非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的会计处理方法。该案例指导企业正确区分租赁负债与可变租金,规范相关损益确认,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财务人员及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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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财政部会计司于2023年12月7日发布1项租赁准则应用案例,旨在指导企业正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解决实务操作中的具体会计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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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规范各级政府及部门财务报告编制。结合新《财政总会计制度》,明确编制主体、范围、内容及程序,取代2019年试行办法,提升政府财务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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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的通知
财政部修订印发《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规范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适用对象为各级政府部门及中央预算单位,取代2019年试行版,旨在提升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各单位需严格遵照新指南执行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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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的通知
财政部修订印发《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取代2019年试行版。该政策规范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综合财务报告的操作流程,旨在衔接2022年《财政总会计制度》,提升政府财务信息质量,各级财政部门需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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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的通知
财会〔2023〕18号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须按新国标设6类明细科目;明确工程项目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规则、社保费结算调整及事业单位开办资金核算。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采用未来适用法,直接影响单位账务处理与报表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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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
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范流动与非流动负债分类、供应商融资安排披露及售后租回会计处理。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旨在解决实务问题并保持与国际准则趋同,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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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财会〔2023〕21号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范流动与非流动负债分类、供应商融资安排披露及售后租回会计处理。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旨在解决实务问题并保持与国际准则趋同,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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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旨在解决准则执行问题并保持与国际趋同。该解释涉及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等关键会计处理,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均需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