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与制度政策文件
共收录 170 篇,按发布日期由新到旧排列。每篇均附政策原文与 AI 生成的摘要、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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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收入准则应用案例——预售商品房的收入确认》,明确房地产企业预售商品房在客户取得控制权时确认收入的具体判断标准,指导房企及审计机构规范收入确认时点,解决实务中关于交房、验收等环节的收入确认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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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政部修订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取代2004年旧版。该制度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适用于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旨在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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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准则应用案例——预售商品房的收入确认
财政部发布预售商品房收入确认应用案例,明确房企在客户取得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指导企业判断履约义务及确认时点,规范房地产行业会计核算,确保财报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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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规范数据资源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明确数据资源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的条件、计量方法及列报要求,旨在解决数据资产入账难、披露不规范问题,提升财务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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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财政部就《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解决准则执行问题并趋同国际准则。各单位需于2023年9月24日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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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解决准则执行问题并保持与国际趋同。各单位需于2023年9月24日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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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的会计处理及披露要求,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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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财会〔2023〕11号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确认、计量及列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明确数据资源可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强化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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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财会〔2023〕11号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的会计处理及披露要求,适用于所有持有数据资源的企业,旨在解决数据资产入表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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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文物资源(征求意见稿)》及其应用指南意见的函
财政部就《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文物资源(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规范文物资源的确认、计量和列报。适用对象为各级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请于2023年8月30日前反馈书面或电子意见至财政部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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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政部就《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完善政府会计准则。适用对象为各级财政部门及中央预算单位。需于2023年8月23日前反馈书面意见,目前处于草案阶段,尚未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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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收入准则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财政部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IFRS 15收入准则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建议,于2023年9月15日前反馈,旨在完善国际准则以更好满足我国利益相关方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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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财政部会计司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IFRS 15收入准则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需结合中国实际提出建议,并于2023年9月15日前反馈。旨在参与国际准则制定,完善准则以满足我国利益相关方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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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计量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时,应当如何考虑财务担保合同等信用增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
明确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时,应包含财务担保合同等信用增级产生的现金流量。若该现金流已单独确认则不可重复计算。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的企业,确保减值计量准确反映合同整体经济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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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甲公司持有某结构化主体的份额(甲公司对该结构化主体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该结构化主体的基础资产为一组符合“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特征(以下简称“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贷款,组合中贷款的期限均未超过结构化主体的存续期,结构化主体在存续期内不得买卖基础资产。该结构化主体的份额不分层且无保本保收益承诺,而是按照合同约定将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入扣除约定税费、固定管理费等现金流出后的全部剩余金额等比例向所有份额持有人分配。在该情形下,甲公司持有的结构化主体份额是否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财政部明确:若结构化主体基础资产为符合SPPI特征的贷款,且存续期内不得买卖、份额不分层、无保本承诺但等比例分配剩余现金流,投资方持有的份额可通过合同现金流量特征(SPPI)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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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企业对职工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并约定了服务期和业绩条件。在等待期内,某已参加该激励计划的职工认为激励计划约定的行权价较高,向企业声明不再继续参与该计划,并与企业签订退出协议,收回前期预付的行权资金。在该情形下,原已确认的与该名职工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能否冲回?
职工自愿退出股权激励计划,企业应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资本公积,不得冲回以前期间已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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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信用损失法应用案例(一)——以内部评级体系为基础
财政部发布预期信用损失法应用案例,指导企业以内部评级体系为基础计量金融资产减值。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特别是拥有内部评级体系的金融机构及大型企业,旨在规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与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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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信用损失法应用案例(二)——不以内部评级体系为基础的简化方法
财政部发布金融工具准则应用案例,详解不以内部评级体系为基础的简化方法。指导企业如何运用账龄等替代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适用于未建立复杂内部评级系统的主体,规范减值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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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2项预期信用损失法应用案例及3项金融准则问答。明确银行基于内部评级或迁徙率法计量ECL的操作路径,涵盖风险分组、阶段划分、参数估计及前瞻性调整,指导金融机构准确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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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这些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应当符合什么基本条件?
明确企业合并商誉减值测试中,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需满足两项条件:代表内部监控商誉的最低水平,且不大于按准则确定的报告分部。适用于进行企业合并及商誉减值测试的企业财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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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市公司乙公司是甲公司的联营企业,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乙公司股价于2×22年出现明显下跌,2×22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价值远低于乙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2×22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果存在减值迹象,是否可以直接采用乙公司股价计算作为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
联营企业股价大跌且低于净资产账面价值,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可收回金额应取“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较高者,不可直接采用被投资方股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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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财政部会计司明确商誉分摊资产组需满足监控最低水平且不大于报告分部;联营企业股价大跌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但可收回金额不得直接采用股价,应按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净额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较高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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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4个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明确套期有效性评估不得僵化使用80%-125%量化指标;规范商业银行交易费用、手续费及管理费核算边界;界定权益工具“非交易性”判定标准,指导企业准确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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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应当如何判定权益工具投资为“非交易性”,从而符合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的条件?
依据22号准则,企业需排除近期出售、短期获利组合及衍生工具三类情形,方可将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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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商业银行应当如何确定一项主营业务活动中发生的支出属于金融工具的交易费用、“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或“业务及管理费”科目的核算范围?
财政部明确商业银行支出核算分类:可直接归属于金融工具买卖的增量费用计入交易费用;与业务量直接挂钩的手续费计入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其余如营销外包费计入业务及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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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通过签订衍生金融工具对日常销售或采购非金融项目的合同或合同组合(能够以现金或其他金融工具净额结算,或者通过交换金融工具结算)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套期,如果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下简称24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为消除会计错配,可将用于套期的非金融项目合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负债。该指定须在合同开始时作出且不可撤销,无需执行24号准则套期会计,适用于净额结算或易变现的非金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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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于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条件的套期关系,企业应当如何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财政部明确套期有效性认定三条件:存在经济关系、信用风险不占主导、套期比率合理。严禁将80%-125%抵销程度作为硬性标准,企业需持续评估,确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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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财政部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金融工具减值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建议,并于2023年8月11日前反馈,旨在完善国际准则以更好满足我国利益相关方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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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政部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该制度拟取代2004年版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相关单位需在2023年3月15日前反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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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5月底前,中央预算单位需报送2022年度部门财务报告及编制工作总结。政策明确将行政事业单位、有预算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纳入编制范围,要求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报,并严格执行内部交易对账抵销,旨在提升政府财务报告质量与数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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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就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的《方法论:提高SASB标准的国际适用性以及SASB标准的通用分类标准更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财政部会计司就ISSB发布的《方法论:提高SASB标准的国际适用性及通用分类标准更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需结合我国实际,于2023年7月2日前反馈书面意见,以参与国际准则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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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的《议程优先事项的咨询(意见征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财政部就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议程优先事项的咨询(意见征询稿)》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需结合我国实际关切提出建议,并于2023年7月16日前反馈书面意见,以参与国际准则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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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23年度保险公司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执行新保险准则的保险公司须按财会〔2022〕37号文编制2023年度财务报表。新规取代2018年金融企业报表格式中保险相关部分,规范列报以提升信息质量,允许依重要性原则删减或增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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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财政部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建议,于2023年5月31日前反馈。旨在完善国际准则,满足我国利益相关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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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总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政总会计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原2015版《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该制度规范各级政府财政总会计核算,旨在加强预算管理、提升治理效能及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各级财政部门需严格遵照执行并做好新旧制度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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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
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范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权益法下投资处置等会计处理。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旨在解决实务问题并保持与国际准则趋同,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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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准则应用案例——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发布所得税准则应用案例,明确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企业需在交易发生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而非等待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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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果子公司执行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时间晚于集团公司,子公司应当如何按照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要求确定过渡日?过渡日的选择可能产生何种影响?
子公司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晚于集团时,可选集团过渡日或自身最近会计年度期初。若选择不同,合并报表与单体报表计量可能存在差异;选择相同可避免差异。联营合营企业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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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企业选择将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分解计入当期保险财务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使用修正追溯法或公允价值法时,如果对应的基础项目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以外的资产(或负债),为避免会计错配,企业应当如何对这些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进行会计处理?
针对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若基础项目含非FVTPL资产,为避免会计错配,企业在首次执行日可选择按公允价值与调整后账面价值之差,确定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金额并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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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第九章中的有关披露要求如何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的有关披露要求相衔接?
明确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第九章披露要求与准则28号衔接规则:企业按新规披露计量方法、输入值、假设及余额调节表等,即视为满足准则28号关于保险合同会计估计变更的披露要求,无需重复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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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根据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企业如何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确定不随基础项目回报而变动的保险合同现金流量对应的折现率?
财政部明确新保险合同准则下,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现金流折现率确定方法。人民币计价采用“基础曲线+溢价”,20年内用无风险收益率,20-40年插值,40年以上用终极利率;外币计价基于该外币无风险收益率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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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财政部发布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明确企业将现金结算股份支付修改为权益结算时的会计处理。规定在修改日按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终止确认负债并确认权益,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适用于涉及股份支付条款修改的企业财务人员及会计师,指导规范相关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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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政部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各单位需于2023年3月15日前反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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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的通知
财政部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规范科学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工作。适用于各级各类科学事业单位,要求建立健全政府成本核算指引体系,依据基本指引及财务制度执行,旨在提升成本管理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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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22〕29号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在划转、撤销、合并时的资产与负债会计处理。适用于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旨在落实机构改革财务要求,确保国有资产账务清晰、衔接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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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高等学校》的通知
财政部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高等学校》,规范高校成本核算。适用于各级各类高等学校,要求建立成本核算体系,明确核算对象、项目及方法,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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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的通知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明确预算管理一体化下不再使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规范财政资金支付、退回及结余上缴账务处理;规定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纳入预算管理后的核算与列报要求。适用于中央及地方预算单位、事业单位,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相关业务需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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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投资方与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交易(构成业务的除外)而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投资方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如何抵销?
明确投资方与联营或合营企业间资产交易(非业务)未实现损益的合并抵销规则。顺流交易抵销收入成本并调投资收益;逆流交易抵销资产账面价值并调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损失不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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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市公司乙公司是甲公司的联营企业。乙公司向员工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授予限售期为3年的限制性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并完成股东登记手续。乙公司与员工约定,自授予日起,员工服务满3年后可一次性解锁股份;限售期限内离职的,乙公司按员工认购价格回购相应股份。乙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时,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应当按照股权被动稀释进行会计处理?
联营企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投资方不应按股权被动稀释处理。因被投资方净资产未变,不属权益其他变动,无需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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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汽车销售企业在日常活动中购进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汽车销售企业购进用于销售的二手车应作为存货核算,计入“库存商品”科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该规定明确了此类资产的会计确认条件及科目归属,适用于所有从事二手车销售业务的汽车企业。